为做好近期农机在购置补贴工作,根据《安徽省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》和《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已APP申请的植保无人飞机补贴现场核实,核实时间为11月16日-11月20日,购机企业法人携带无人飞机及相关资料(详见附件1)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大厅现场核实。逾期不核实,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。
二、农机报废补贴申请由机主本人携带待报废机具和相关资料(详见附件2)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大厅办理电脑端录入,待注销、回收、拆解后凭有效的确认表、农机来源合法承诺书等资料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大厅申请补贴。
三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,目前实施电脑端现场录入和手机APP录入相结合的方式,请购机补贴申请对象于12月1日前办理,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。
四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请前来办理业务人员戴口罩。
五、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严瑞,联系电话66670131
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1月13日
附件1:
植保无人飞机购机补贴资料目录
1.组织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
2.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3.植保无人机照片及部分作业现场照片
4.购机发票
5.产品合格证及铭牌
6.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
7.完成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
8.保险单
9.作业合同及记录
10.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
11.安徽省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承诺书
12.安徽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对象承诺书。
附件2:
报废补贴申请资料目录
1.报废补贴申请对象身份证(或组织营业执照)原件及复印件
2.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个人提供)
3.惠农补贴“一卡通”(组织机构开户许可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
4.原购机发票或机具登记证书、农机牌证
5.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确认表(现场打印)
6. 农机合法来源承诺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