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协助执行(2020)皖0403执恢14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的公告
(不动产南2021003)
根据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(2020)皖0403执恢14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,现将王钟名下坐落于(Z)双墩镇双凤湖畔(产权证号:长房017259号)房产所有权过户至买受人石奇峰名下并办理不动产权证,特公告【长房017259号】不动产权证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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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1年1月11日